查看原文
其他

15万买的车位多次被占,业主直接焊死“蹭位车”!律师:不违法


花15万元购买的私家车位多次被占

车位业主怒了!

直接雇人将车位用焊条焊死

两天后,强占车位者自行拆除焊条

将车开走

媒体报道此事后受到网友关注

↓↓


15万元车位多次被占不听劝阻

业主雇人焊焊条封堵



3月31日

车位业主李先生告诉记者

他是黑龙江哈尔滨市道里区

群力街道某小区的业主

之前花了15万元

购买了小区负一层的一个车位

从3月初起,他发现自己的车位

多次被同一辆白色SUV占据


起初,他要求物业提醒对方车主

不要再占自己的车位

但白色SUV车主仍然继续

多次停在他的车位上

他后来直接与白色SUV车主取得了联系

希望对方不要再将车停在自己车位上

但对方继续多次将车停在他的车位上


白色SUV被车位业主用焊条封住(网络视频截图)


李先生表示,3月27日

他看到对方

再次将车辆停在自己的车位上

于是用焊条将自己的车位四面焊死

将对方的车辆封住


当天下午,有民警到现场处置

一位民警联系上他

希望他到场进行调解

他告诉该民警,此事不接受调解

随后,车主联系上他

希望沟通此事


车主强行拆除焊条将SUV开走


3月28日

车主给李先生发送了一条短信

短信称

因为李先生把他的车困住了

影响他正常使用车辆

他占李先生的车位不对

但双方可以再协商

李先生现在圈住他的车辆

已经超过24小时

这个行为是违法的……


李先生表示

当时他给对方提出了两种解决方式:

一是对方向慈善机构捐款5000元

二是公开向自己道歉

但这两种方式对方都不接受


3月29日晚9时许

白色SUV车主

自行将车位周边的焊条拆除

将车子开走

李先生表示,得知此事后

他和物业都报了警


白色SUV车主拆除焊条后准备上车(网络视频截图)


李先生表示

对方拆除焊条的行为

涉嫌故意损坏他人财物

自己不接受协商

希望警方依法处置此事


3月31日

记者联系上白色SUV车主

他表示不接受采访


律师:业主焊条封堵属自力救济


湖北首义律师事务所吴正平律师认为

此事表面看是一个侵权纠纷

但背后是自力救济公力救济

发生冲突后的选择问题


  • 从侵权角度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车位所有权人有权要求停止侵权、排除妨碍,而侵权人应当对占车位和拆除焊条两方面承担侵权责任。


  • 从救济途径选择的角度看,自力救济要想全面实现,可能要经过协商、起诉,甚至强制执行等环节,维权成本过高,建议车位所有权人或者物业公司选择通过公安部门介入解决。


吴律师认为,不仅是《刑法》中规定了正当防卫,《民法典》中也规定了公民有正当防卫的权利。如果权利行使在一定范围内,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不需要承担民事责任,但如果超过必要限度,则要承担侵权责任。在该事件中,车位业主的行为不违法。相应的,拆除他人车位上的设施,不适用正当防卫的规定,除非征得他人同意,否则要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网友发声


你遇到过私家车位被占的情况吗?

你觉得私家车位被占该怎么解决?

有网友来支招

↓↓



注意!车位被占别冲动报复



近年来

因占车位引发纠纷的案事例屡见不鲜

有一些车位权利人

发现车位被占后做出一些过激行为

比如往车身上写字、扎轮胎

甚至直接用车撞开等

最后有理变成无理

还要赔偿他人的经济损失


非因紧急避险与正当防卫,不能以毁坏他人财物等方式对他人的低烈度违法或不文明行为进行泄愤式报复。此种情形下,应选择报警。


专家建议,物业公司应当完善小区业主车辆及外来车辆登记管理制度,加强停车位管理完善物业服务合同,在合同中明确物业公司对于乱占车位行为可以采取的措施;同时也要提高车位资源的配置和优化、腾挪更多车位空间、建设立体车库等,切实解决车位不足的问题。



来源:南方日报、华商报、澎湃新闻、极目新闻、法治日报、网友评论

江门广播电视台综合整理

编辑:曾思二审:王芬芳

三审:钟维坚


🌟这些文章大家都在看🌟


突发!3人坠楼身亡!

警惕!近期不少小学生沉迷TA,你家可能也有!多所学校紧急提醒→

好消息!在江门试点!告别繁琐报销,直接结算→


继续滑动看下一个
江门广播电视台
向上滑动看下一个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